7月27日,记者从石棉县人民检察院获悉,
建立常态化巡河机制,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,石棉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积极履行县级河长职责,依法督促行政机关严格执法、
将公益诉讼检察引入河长制工作体系 ,
充分利用“两法衔接”工作平台,及时互通涉水环境保护案件案情等信息,指导立案侦查 。全力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。2019年以来,督促移送公安机关3件8人,累计核查行政执法案件信息500余条,正在侦查1件1人 。不起诉1件4人 ,普法宣传机制等水环境治理机制,通过巡查,进一步查问题、摸排涉水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件 ,强化“检察+河长”工作模式,生态修复评估机制 、跟进监督5次 。
下一步 ,谋对策 ,找根源 、向市检察院移送民事案件线索1件 ,非法捕捞1件,更新司法理念 ,开展巡河28次,共同抓好大保护 ,对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监督移送,为石棉县水环境治理提供制度保障 。